释义 |
社保卡开通和激活的方法如下: 1、社会保障功能激活: (1)持卡人须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全省任一社会保障卡经办服务网点办理社保功能激活。或持卡人在办理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激活时,可联动激活社保功能。 (2)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以及社保卡,前往当地社保卡所属银行办理社保卡激活业务。 (3)携带本人社保卡前往医保定点医院就医时,使用社保卡付款报销,就可以将社保卡激活。 (4)携带本人社保卡前往定点药店买药时,付款时可以将社保卡激活。 2、金融功能激活:持卡人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社会保障卡在银行柜台办理,同一银行的全国网点均可办理激活。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