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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务关系解除是怎样规定的
释义
    法律分析:劳务关系属于民事管辖范畴,遵守劳务合同约定。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合同的约定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也不具有法律效力。当然,双方口头约定且双方认可或者双方同意的除外。发生争议纠纷可以找第三人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一、不签劳动合同随时可以辞职吗
    没签劳动合同劳动者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且可以向单位要求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正式员工离职可以提前走吗
    不可以,正式员工签了合同交了辞职书,单位审批过了才可以走。根据规定正式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十天向单位书面提出,并且在三十天内交接工作,单位没有明确同意可以提前离职的,需要三十天到期才能离职。辞职应依法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的,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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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