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欠的钱,股东一般不用偿还。股东仅以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担责。而公司自身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担责。但如果股东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情形的,则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