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提货券过期作废合法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提货券相当于格式条款,一方制定合同,另一方签收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就生效了。但如果公司没有合理善后,仅把提货券作废处理,明显有违公平原则。所以一般过期一年之内的,我们支持消费者进行维权,过期一年多的,我们还会为消费者进行协调,但是协调难度就大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第三十九条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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