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出现纠纷如何解除 |
释义 | 如何处理解除劳动合同纠纷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和解。这里的使用者包括使用者设立的工会和使用者设立的劳动争议调停委员会。 2、工人向有使用者的街道和政府部门指定的调停机构,如街道部下的司法所和劳动争议调停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调停。 3、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明确几个问题:首先,案件由哪个仲裁机构或者哪级仲裁机构负责处理,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管辖问题。以南京市为例,一般来说,用人单位是在区级工商部门设立登记的,劳动者与该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由单位所在地的区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若用人单位是在市级或省级工商部门设立登记或者是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劳动者与该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由市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目前,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仅负责受理部分部署企业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其次,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明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自然信息(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民族、地址和联系电话、被申请人的全名、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事务地址和联系电话),提供仲裁申请和事实和理由,支持自己申请的证据。上述资料需要提供两份复印件,其中仲裁机构一份,申请人一份。 4、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目前南京市将劳动者可主张的劳动权益按责任分别由两个部门(仲裁和监察)处理,劳动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必须同时向两个部门寻求解决和处理。因此,劳动者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和补充社会保险时,必须向劳动监察部门报告和投诉。哪个级别的劳动监察部门处理和上述劳动仲裁机构的管辖原则一样,这里就不再赘述了。劳动监察部门必须从受理通报和投诉之日起60天内处理完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