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证明自己在涉毒案件中没有实际犯罪行为? |
释义 | 法律分析:被告人在涉毒案件中被指控实际犯罪行为,有权利进行辩护并举证证明自己没有实际犯罪行为。一般情况下,被告人可以通过提供证据证明涉毒物品并非自己所持有或者控制,或证明自己对该物品的使用并非为非法目的等方式进行证明,从而证明自己没有实际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被告人对控告的事实有异议的,有权利进行辩护,并可以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无罪。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九条:毒品犯罪的认定,以毒品的种类、数量、质量和危害程度等因素为依据。对于涉毒案件中的被控制毒品,被告人可以通过提供证据证明并非自己所持有或者控制,或证明自己对该物品的使用并非为非法目的等方式进行证明,从而证明自己没有实际犯罪行为。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的,应当以被告人的供述为主要证据;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部分或者不供认的,不能以被告人的供述作为定罪量刑的唯一证据,应当在全面收集证据的基础上作出定罪量刑决定。 综上所述,被告人可以通过提供证据证明涉毒物品并非自己所持有或者控制,或证明自己对该物品的使用并非为非法目的等方式进行证明,从而证明自己没有实际犯罪行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