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仲裁什么理由可以撤销 |
释义 | 当事人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应提出证据证明该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四)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当事人应当向作出该裁决的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2022年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理由有什么 当事人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应提出证据证明该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四)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当事人应当向作出该裁决的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仲裁裁决撤销的理由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涉外仲裁撤销的情形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被申请人没有收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4、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申请仲裁撤销决定的理由有哪些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情形是什么 主要有以下六种情形: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另外,可申请撤销涉外仲裁的情形是民事诉讼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分别是: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4)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该内容由 曲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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