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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确定的内容有哪些
释义
    土地使用权的确认的内容:
    (一)对土地使用权归属的确认;
    (二)对土地使用权内容的确认。
    确认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就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即确认对特定的土地享有直接占有和排他权利的权利人,所要确认的权利主体,包括使用权和担保权的权利人。
    一、土地确权后算不算财产
    不能被视为私人财产。土地权利的确认包括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其实,农村土地归根结底还是集体的,但经营权是个人的。确认权利后,您就有了这块土地的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主要是对土地承包人的土地使用权、占有权和收益权的确认。凡从事农业经营、种植活动,按照土地承包制度办理相关手续的,均可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农村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只有土地使用权。
    二、土地确权不下来怎么办?
    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土地确权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政府处理,也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三、宅基地确权意味着什么?
    农村居民一家只有一户宅基地,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土地确经过一系列的登记程序后,最终会颁发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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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4: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