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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诉讼二审判决有哪些种类
释义
    当事人不服一审行政判决依法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后会根据案件情况作出不同种类的判决或裁定,现简要归纳如下: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作出改判、撤销或者变更判决。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发回原审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存在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五、一审不予立案或裁定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裁定撤销原裁定,指令依法立案或继续审理。
    六、原审判决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者诉讼请求的,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
    七、判决驳回行政赔偿请求,适用于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依法不应当予以赔偿的。
    一、刑事案件过了上诉期怎么办?
    当错过了上诉期限,我们可以向原审法院或上级法院提出申诉,申请再审。也可以申请检察院抗诉。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再审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7、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8、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9、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10、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11、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12、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1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二、劳动仲裁赢了对方一直上诉应该怎么办
    劳动仲裁赢了对方一直上诉应该积极应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书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对方起诉了,就积极应诉,反驳对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3、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4、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应当同时对被诉行政行为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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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3:2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