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公证亲属证明怎么写 |
释义 | 一、继承公证亲属证明怎么写 XXX公证处: 兹证明我单位(职工或干部)xxx(男或女),xxxx年x月x日出生,生前住xxxx(详细住址),于xxxx年x月x日因xxxx(死因)xxxx(死亡地点)死亡。 被继承人的妻子(或丈夫)xxx,xx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xxxx(详细住址)。 xxx与xxx(指死者与其配偶)于xxxx年x月x日在xx镇登记结婚(如解放前结婚的写:在xx镇xx管区xx村按当地风俗习惯结婚),婚后生育有下列x(明确数量)子女:XXX,男/女,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XX省XX市/XX国。 证明单位(盖章): 时间:年月日 《办理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第三条所谓“亲属关系证明”,是指被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基层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婚姻登记证明、收养登记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和公证书。 二、开具亲属证明的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申请人(以及所有要继承的人)和被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户口簿,申请人的户口薄,被继承人已注销户口和身份证的,需要当地的派出所出具原始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三)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四)亲属关系中涉及夫妻关系的应当提交《结婚证》原件或者夫妻关系证明; (五)被继承人死亡的,应提供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和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六)关系人是外籍的,应提供护照,通行证或者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明材料; (七)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 (八)公证员根据公证事项需要提交的其它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无直系亲属遗产谁继承 无直系亲属遗产由属于第二顺位的兄弟姐妹来继承。 《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