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吗? |
释义 | 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流程如下: 1、起草劳动合同书(当然用劳动局监制的劳动合同更规范); 2、对劳动合同必备条件双方应协商一致,然后填写(一式二份,下同); 3、双方签字、盖章(劳动都按手印); 4、用人单位和劳动都各拿一份。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中必须写明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除此之外,必备条款还包括劳动者与单位的基本信息、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休息休假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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