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生育津贴是给女方,护理津贴是给老公的,由各自的单位到社保去报。生育津贴,即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规定对女职工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所给予的生活费用。职工未参加生育保险时即为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参加生育保险后即为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两者不重复享受。护理假津贴,即按规定对男职工因看护配偶和婴儿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所给予的生活费用。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由用人单位领取,单位提供收据(盖财务章)和账号,每月11-24日到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办理领款手续。生育津贴=职工生育或流(引)产前一个月的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护理假津贴=配偶生育前一个月男职工的缴费基数÷30×护理假天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