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都有过错财产分割给其中一方可以吗 |
释义 | 1、双方都有过错财产不一定可以只分割给其中一方可以,若是双方协商一致,那么就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制属于男方、或者女方。 2、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3、离婚可以分割的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离婚时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之中的共同财产部分怎么处理? 1、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2)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3)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购买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削减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结算后的财产进行分割; (4)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购买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削减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2、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个人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资产所有权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2)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资产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可能会与婚外的第三方同居,或者一方可能会实施家暴等的行为。 对于这些在婚姻关系之中存在过错的,在离婚的时候,可能会收到另一方提出的赔偿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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