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全日制工作人员工伤能赔偿吗 |
释义 | 非全日制劳动者与全职劳动者都是与用人单位有实际的劳动关系存在,所以是能够享受一样的工伤待遇的,但是至于具体的工伤待遇则需要依据劳动者的伤情进行确定。 一、临时工死亡是否算工伤 算。但是现在已经没有了这种说法。 1、虽然劳动者系临时工,并与公司签订了《临时工协议书》,但依据劳动法规定,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后,正式工与临时工的区别实质上已消失,劳动者应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待遇,与正式员工同工同酬。 2、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职工,其在因公出差途中发生人身伤害符合工伤的情形,应当享有要求单位给予工伤待遇的权利。 3、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劳动保险、也没有及时为其申报工伤,故本来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者的工伤待遇就应当由用人单位自身负担。 临时工,作为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用工形式,是相对于正式工(固定工)而言的,1989年国务院发布《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规定》中,明确“临时工”系指用于临时性、季节性生产岗位,签订、在用人单位使用期限不超过1年的人员。临时工在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上、享有的劳动保障权益上、政府部门对其实行的管理方式上,都不同于固定工、合同工。但1995年《劳动法》开始实施后,全面建立通过订立劳动合同来确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制度,“临时工”作为一种用工形式已经不存在。 二、试用期间发生的事故算工伤吗? 试用期间发生的事故是算工伤的。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已经形成劳动关系,如果符合工伤的情形,就可以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工伤保险法规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符合规定的情形,只要不具备排除工伤事由,就应当认定为工伤。 三、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有什么区别是什么 1、工作时间不同。标准的全职工人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兼职工作者通常每天工作4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24小时。2、兼职工作者的工作可以达成口头协议。全日制就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和非全日制用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可以口头约定。3、非全日制就业可以随时终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全日制就业、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除有特殊情况外,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非全日制就业没有明确规定。4、兼职工人一般只缴纳工伤保险。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专职用人单位必须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但是,作为非全日制劳动者,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工伤保险费,除了工伤保险的社会保险费外,用人单位不必为劳动者支付工伤保险费。5、非全日制工人按小时计酬,最长结算和支付期限不超过15天。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专职工人按月定期领取货币形式的工资。就兼职而言,雇主亦须以货币形式支付工人的正常工资,但支付期较全职工作短,即最少每半个月支付一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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