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因工受伤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释义 | 非因工负伤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补偿 非因工负伤解除劳动合同,若为用人单位责任迫使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则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非因工负伤期间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非因工负伤期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因此,非因工负伤,但在规定的医疗期间,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非因工负伤能否解除合同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非因工伤需要治疗的,治疗结束后不能胜任原工作,经调岗后仍然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可支付一个月工资后作为赔偿后,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在职期间,非因工伤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用人单位可以与职工协商解除合同的。 非因工负伤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 非因工负伤公司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非因工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非因工受伤不可以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该内容由 路成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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