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需要办理。办理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提供房屋产权证及最初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所有资料,写一份权属来源证明、去国土部门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表、指界通知书、地籍调查法人证明书、指界委托书。要与四邻指界,签字盖章。以上手续都应由第一任房主来提供办理,现房屋已转让,原房主还应提供房屋过户档案。土地证书办到原房主名下后,再与现房主进行转让变更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