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逃避核酸检测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释义
    不配合核酸检测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不配合核算检测行为
    1.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村(社区)、住宅小区,进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馆、图书馆等公共场所,拒不配合管理人员的劝导佩戴口罩,或拒不配合个人健康信息核查的。
    2.纳入核酸检测“应检尽检”范围的人群,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核酸检测的。
    3.封控、管控区域的居民拒不配合落实防控措施,擅自脱管外出的。
    4.防范区域的居民拒不配合落实防控措施,擅自聚集,或以冲卡等方法离开防范区域的。
    5.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不按照规定报备、接受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或者集中隔离观察的。
    6.拒绝配合疾控和公安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或故意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重点风险场所、重点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提供虚假信息的。
    7.违规售卖感冒发热药品的。
    8.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十大症状”的人员,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擅自到非发热门诊就医的。
    9.疫情防控期间,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在网络等公众场合散布的,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还帮助散布和传播的。
    以上行为将可能被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7 16: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