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般劳务派遣的岗位只能用在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岗位上。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临时性岗位的存续时间不能超过六个月。但没有规定辅助性、替代性的劳务派遣工作时间的期限,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可以签订固定期劳动合同也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六条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