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逆向劳务派遣合同无效。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一、劳务派遣退回问题 劳务派派退回条件很多。被派遣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给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被派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用工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工单位或劳务派遣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被派遣劳动者以欺诈手段使劳务派遣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或者是被派遣劳动者以欺诈手段使用工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其建立用工关系的。 二、临时工是不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工不是临时工。劳务派遣用工虽然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劳务派遣工的用人单位是劳务派遣单位,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劳务派遣由劳务派遣机构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三、劳务派遣有什么具体权利和义务? 劳务派遣单位的权利: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负责派遣人员档案管理;全面负责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与社保办理;其他。劳务派遣单位的义务:按月向劳动者支付报酬;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其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