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临沂市的生育险报销标准是这样的:符合享受生育待遇条件的职工,生育医疗费的报销标准对于第一胎和第二胎是相同的。生育医疗费采取定额报销,三级医院顺产标准为3000元,剖宫产标准为5300元;二级医院顺产标准为2000元,剖宫产标准为3400元。 法律分析 临沂市生育险报销标准如下:符合享受生育待遇条件的职工,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一胎和二胎相同。生育医疗费实行定额报销,三级医院顺产3000元,剖宫产5300元;二级医院顺产2000元,剖宫产3400元。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