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欠条不是本人签字的,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借款关系成立的情况下,欠条一般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当地的法院进行核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有责任为自己的主张提供相关的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由于客观的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当地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该要自行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该要依照法定的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相关的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