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委托书应包含以下内容:首先要写明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和身份证号码等,最好附上双方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其次要写明委托人是因为何种原因不能办理何种事宜,由此委托被委托人办理;最后要在落款处写明委托书日期,并注明委托书的有效期,由委托和被委托双方签字、盖章或按手印。委托书是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而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 【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