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第一,学生人身损害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所致,如果是完全由于学校的过错所致,就是一般的学生伤害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第二,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如果无过错也不会产生补充赔偿责任,损害的赔偿责任应当完全由加害的第三人承担。 一、侵权责任应该如何认定 承担侵权责任的主体认定: 1、用工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3、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4、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有过错的,承担补充责任。 5、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除非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否则承担责任。受到受到幼儿园、学校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有过错的,承担补充责任。 二、学生放学路上打架学校有责任吗? 学生在放学路上打架学校没有责任。学生在校外受害的责任应由侵权者负责,学校只对学生在校内受害承担过错责任或者过错推定责任。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三、当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由谁承担 当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由本人或监护人承担。未成年人对他人造成伤害,只有当他们有财产时,他们才承担赔偿责任,当他们的财产不足以完全赔偿时,他们的监护人应该弥补不足。未成年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即使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无过错,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未成年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可以承担赔偿责任,但属于有条件的赔偿责任,属于过错赔偿责任。学校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未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的;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未履行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