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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试用期离职领导不批可以直接走吗
释义
    试用期离职领导不批是可以直接走的。
    1、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如果采取协商一致的解约办法,则单位不批不可以直接走;
    2、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单位,即使单位不批,在三日后可以走,如果没有用人单位提供的辞职申请表可以自己写一份;
    3、如果是依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可以立即走。
    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具体如下: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期限具体如下: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4、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5、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6、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7、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能随时、无原因地辞退劳动者。
    综上所述,试用期辞职领导不批可以直接离职。劳动者试用期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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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9:2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