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防范物业管理纠纷 |
释义 | 1、作为物业管理公司,其自身应当具备相关物业管理资质。 因为物业管理是一项涉及面广、内容复杂的行业,要求要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否则,其与住户不得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因不具备相关资质而与住户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的,该合同无效。 2、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条款应符合公平、自愿、等价有偿。 民法典所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权利义务应相一致。尤其对于那些对物业管理不了解的住户,物业公司应当详尽说明条款内容,住户也应在明确条款内容情况下签订合同。同时,双方合同应对有关物业管理内容做详细约定,以防发生纠纷。 3、合同双方当事人如因物业管理而发生纠纷,首先应避免过激行为。 应当明确的是物业公司是无权进入住户房内强行进行诸如割除防盗网、拆除隔墙及拆卸铝合金门窗等行为。不论属何方违约,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通过人民法院诉讼或向有关城市管理部门申请解决双方纠纷将是最佳途径。 一、小区物业管理的职责 1、安全工作 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公司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报告给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并协助做好相关救助工作。 物业管理公司雇请保安人员时,必须遵守国家相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其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的相关规定。 2、物业的养护工作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3、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4、公共绿化的维护 5、公共区域的保洁 6、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 7、车辆的停放管理 二、跟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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