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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当事人提出申诉能否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释义
    申诉权是公民的基本民主权利,对已生效判决裁定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法院或检察院提出申诉,但不能停止执行。国家高度重视申诉权,设立专门机构处理申诉,并建立了相应制度,逐渐完善申诉制度。
    法律分析
    1、不能。
    2、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在提出申诉的时候,对判决、裁定的执行不能停止。
    3、申诉权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一项基本民主权利。国家非常重视公民的申诉权,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分别设有控告申诉庭、处等专门机构,处理申诉。同时,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还建立了申诉登记、专人审查、上级检查催办、院长和庭长接待日等制度,申诉制度正在日益健全起来。
    拓展延伸
    当事人提出申诉后是否会暂停判决或裁定的执行?
    当事人提出申诉后,是否会暂停判决或裁定的执行,取决于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提出申诉可能会导致判决或裁定的执行暂停,直到申诉得到审理和决定。这种暂停执行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权益,确保申诉程序的公正性和有效性。然而,也有一些情况下,提出申诉并不会自动暂停判决或裁定的执行,特别是在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下。因此,当事人在提出申诉前应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以便做出正确的决策。最终的结果将取决于法庭的裁决和法律的适用。
    结语
    申诉权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民主权利,对于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或检察院提出申诉。然而,申诉并不一定会暂停判决或裁定的执行,具体情况取决于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在提出申诉前应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法律程序要求,以确保权益得到保护。最终结果将由法庭裁决和法律适用决定。申诉制度的健全与完善,是国家对公民申诉权的高度重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二章 执行中止和终结 第二百六十五条 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二章 执行中止和终结 第二百六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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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8:0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