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参加传销者一般不构成犯罪,但要接受行政处罚。根据法律规定,只有组织、领导传销的人员才构成犯罪,如果只是一般参加者,则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能会被罚款。如果是传销的受害者,无须承受职责;但是开始的时候是被欺骗进入传销组织,但是后期也开始参与传销活动,如果导致社会危害性的,是要承受相应的法律职责的。 一、组织传销罪罚金标准 法律对组织、领导传销罪的罚金没有具体数额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并处以五万元至三十万元不等的罚金。具体怎么判由法官结合整个案件的情节确定具体数额。 而在《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只是参加参加传销组织是犯罪行为吗 只是单纯地参加传销组织不是犯罪行为,如果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行为,才构成犯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