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应归为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的财产、专用生活用品和其他个人财产。 法律分析 婚前一方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就其归属问题进行专门约定,则其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该财产不应作为婚后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个人财产包括:(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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