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签完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还用签离职申请吗?
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约,经双方一致同意,在离职时需要签署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然而,如果劳动者依法采取其他解约方式,例如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就不需要签署协议。劳动者还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未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法律分析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约,经双方一致同意,在其离职需要签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但如果劳动者依法采取其他的解约方式,例如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的,则不需要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解除劳动合同后是否需要提交离职申请?
    解除劳动合同后,是否需要提交离职申请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意味着双方已经达成共识,雇佣关系即将终止。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不需要再次提交离职申请。然而,为了避免任何法律纠纷或不必要的麻烦,建议您与雇主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具体要求。有些公司可能要求员工填写离职申请以便进行人事记录或其他程序。因此,最好与雇主或人力资源部门咨询并遵循他们的指示。确保您遵守公司的规定,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约,并经双方一致同意,劳动者离职时需要签署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然而,如果劳动者依法采取其他的解约方式,例如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就不需要签署协议。在解除劳动合同后,是否需要提交离职申请取决于具体情况。建议与雇主或相关部门沟通,了解具体要求,并遵循公司的规定,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30 5: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