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在校大学生不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不能享受产假。女职工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法律客观: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