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时的经济适用房怎么去分配 |
释义 | 如果经济适用房是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或者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如果房子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房子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时房子已购买满五年的,则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以后,取得该房完全产权,然后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果离婚时房子购买不满五年,则要等到取得完全产权时,再行分割。 一、婚前父母房子结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父母的房子结婚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分以下情况: (一)、如果是一方父母的房子,则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离婚时就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如果登记了一方名字的,则视为对一方的赠与,离婚时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二)、如果是一方父母支付首付购买的按揭房产,则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离婚时就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如果登记了一方名字的,则如果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就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如果婚后产权登记方用自己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就归产权登记方。 (三)、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的,则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离婚时就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则双方在离婚时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额按份共有。 (四)、如果婚前父母的房子,房产证仅登记父母名字的,结婚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二婚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二婚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并且登记在一方名下,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 2、如果是双方共同购买的,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则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平均分配。 (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离婚房产纠纷起诉流程如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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