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无效和撤销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婚姻无效和撤销的区别是: 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公益要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私益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 2.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由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行使。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仅由当事人行使,主要是为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当事人愿意维持这种关系,任何人不得提出撤销该婚姻。 3.请求权的存续期间不同。无效婚姻可以在婚姻无效原因消除前的任何时间提出请求宣告婚姻无效,而可撤销的婚姻必须在婚姻登记后一年内提出请求撤销。如果当事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超过法定期限,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权即消灭,不得再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 一、上当受骗领了结婚证是否还能撤销 被骗领取结婚证不属于可撤销婚姻的范围,不能按婚姻撤销处理。首先,所谓可撤销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缺乏婚姻要求,法律赋予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权。当事人可以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使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失去法律效力。从法律上讲,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有一定的相似性。一旦婚姻被依法撤销,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和无效的婚姻一样。若超过此期限,则婚姻不能再被撤销,转化为有效婚姻。当然,如果一些婚姻当事人受到非法限制,他们可以在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民法注册过抑郁症可以撤销婚姻吗 抑郁症不可撤销婚姻。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而使该婚姻无效的婚姻。由此可见,抑郁症不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条件。《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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