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可撤销婚姻的情形
释义
    一、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有什么
    1、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有:
    (1)一方是受到胁迫而结婚的;
    (2)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可撤销的婚姻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撤销,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撤销的,则视为有效婚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可撤销婚姻的步骤有哪些
    1、申请撤销婚姻的当事人,应当亲自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书面请求;
    2、当事人提交准备好的证件及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和结婚证;
    (2)公安机关出具的解救证明、人民法院作出的有受胁迫结婚内容的判决书,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进行审查;
    4、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作出撤销婚姻的决定,宣告结婚证作废,并予以公告。公告的期限不少于三十日。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撤销婚姻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已被人民法院受理的,终止办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