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撤销婚姻的情形 |
释义 | 一、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有什么 1、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有: (1)一方是受到胁迫而结婚的; (2)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可撤销的婚姻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撤销,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撤销的,则视为有效婚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可撤销婚姻的步骤有哪些 1、申请撤销婚姻的当事人,应当亲自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书面请求; 2、当事人提交准备好的证件及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和结婚证; (2)公安机关出具的解救证明、人民法院作出的有受胁迫结婚内容的判决书,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进行审查; 4、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作出撤销婚姻的决定,宣告结婚证作废,并予以公告。公告的期限不少于三十日。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撤销婚姻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已被人民法院受理的,终止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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