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甲乙双方未盖章是否有效? |
释义 | 未签字未盖章的合同一般无效,但若乙方已履行主要义务且甲方接受,合同仍成立。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合同书形式需双方签字、盖章或按指印,履行主要义务并被接受前,合同成立。即使合同要求书面形式,若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合同仍成立。 法律分析 如果乙方既没有签字也没有盖章,一般情况下该合同不成立,也就无效。若乙方没有签字盖章,但已经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主要义务的,并且甲方也接受了乙方履行的义务时,合同是成立的,此时合同一般为有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拓展延伸 未盖章的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未盖章的合同在法律上是否具备效力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的效力并不完全依赖于是否盖章。虽然盖章通常被视为合同的一种证明方式,但未盖章的合同仍可能具备法律效力。法院在审理合同纠纷时,会根据合同的内容、当事人的行为、交易的实质等多个因素来判断合同的有效性。因此,未盖章的合同是否有效需要综合考虑具体情况。建议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尽量遵循法律规定,确保合同的有效性,以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结语 综上所述,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在合同订立时应当签名、盖章或按指印,以确保合同的成立和有效性。然而,未盖章的合同并非完全无效,法院将根据合同内容、当事人行为等因素来判断其有效性。因此,为避免法律风险,建议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遵循法律规定,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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