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权转让是合法的。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人应当在转让债权通知债务人并且该债权为可转移债权,该债权转让合法。如果没有提前通知债务人的,该债权转让违法,对债务人没有法律效力。债权合法转让的步骤如下: 1、与受让人签订债权转让合同; 2、书面通知债务人,并告知债务人新的债权人的基本信息,以便债务人履行其义务; 3、让与人退出合同,不再享有合同约定的收回本金利息的权利; 4、新的受让人加入合同,替代让与人收取借款本金及利息; 5、债务人享有的对让与人的权利,依然可以向新的受让人主张。 债权转让的前提,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债权在没有违反法律或者合同的约定等情形下是可以转让的,债权完全转让后,原债权人与债务人再无债权债务关系,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