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海洋争端的和平解决方式公约》为国际社会规定了海洋争端的和平解决方式,包括谈判、调停、仲裁等方式。该公约设立了一个独立的、专门负责解决涉及公约有关规定的争端的仲裁机构——常设仲裁法院(PCA),并提供一种便捷有效、非政治化的手段来解决海洋争端。南海仲裁案是由菲律宾政府单方面提出,并提交给常设仲裁法院。2016年7月12日,常设仲裁法院对南海仲裁案作出裁决,认定中国在南海部分岛礁和海域的行为违反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但中国政府坚决不接受该仲裁案的管辖和裁决。 【法律依据】: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二百六十三条 在本公约下,争端包括关于解释或应用本公约的任何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