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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妇联对妇女有大病救助么
释义
    有。妇联重大疾病救助,成为大病特困妇女缓解治病压力、改善生存环境、提高生活水平的有效途径。近年来,乳腺癌、子宫癌、宫颈癌、卵巢癌的发生率逐年上升,有些家庭甚至选择了放弃治疗,造成了一个家庭的悲剧,所以各地的妇联为全体社会成员搭建了一个团结互助、平等友善的平台。
    妇联的工作职能是:
    1、贯彻执行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妇联的工作部署,制定全镇妇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开展“三八”红旗手(集体)、文明家庭标兵户、星级妇女学校等等活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3、组织妇女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全面提高妇女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素质。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配合党组织做好优秀妇女人才的培养选拔和推荐工作,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4、代表妇女参与政府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发挥妇女在基层组织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作用。 
    5、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6、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为受害妇女伸张正义,促进男女平等。 
    7、普及和宣传优生、优育、优教知识,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8、及时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妇联交办的工作。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三条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领导,建立政府主导、各方协同、社会参与的保障妇女权益工作机制。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和加强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
    第三十条
    国家建立健全妇女健康服务体系,保障妇女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开展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筛查和诊疗,提高妇女健康水平。
    国家采取必要措施,开展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和更年期的健康知识普及、卫生保健和疾病防治,保障妇女特殊生理时期的健康需求,为有需要的妇女提供心理健康服务支持。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妇幼保健机构,为妇女提供保健以及常见病防治服务。
    国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依法捐赠、资助或者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妇女卫生健康事业,提供安全的生理健康用品或者服务,满足妇女多样化、差异化的健康需求。
    用人单位应当定期为女职工安排妇科疾病、乳腺疾病检查以及妇女特殊需要的其他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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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21:4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