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保全,私自扣留车辆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再非法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情况是极为少见的,而大量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行为是发生在诉讼之外,对这种情况人民法院不能按妨害民事诉讼处理,而公安机关往往又以双方存在债务纠纷而让其找法院解决。 一、债权人可以扣押债务人财产偿债吗 个人债务纠纷,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 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 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 二、欠账不还,扣车犯法吗 债权人私自扣欠款人的车属于违法行为。 公民的合法财产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扣押这一合法财产。 债权人不依靠公力救助,采取私自非法扣押他人财产的手段实现债权,实质上是一种违法行为。 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债权人可以通过财产保全的方式合法合理的维护自己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