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生债务纠纷去哪里起诉 |
释义 | 发生债务纠纷的起诉地。 一、未办理房产证能进行产权转让吗 未办理房产证不能进行产权转让。如果要出售,只能由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房产证完成后才能转让。房地产交易以产权转让为界限。没有转让的产权原则不属于买方,自然不会有保障。相对而言,买方风险较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转让前发生拆迁行为,如果转让前发生市政规划转让,房屋产权将被冻结。一旦冻结,就不会有转让,拆迁赔偿只认产权人本人; 2、产权人发生债务纠纷,一旦产权人发生债务纠纷,很可能被冻结名下的所有资产,今后,法院将处置其资产,并优先赔偿首次申请财产保全的债务人。 二、认缴了注册资本金可以不缴吗 新公司法将过去实施多年的注册资本实缴改为认缴,有些人认为认缴注册资本金不用缴或者要几十年以后再缴,于是在设立公司时认缴了金额巨大的注册资本金。一百、一千万、几个亿的公司屡见不鲜,其实这样做是有很大风险的。无论在哪种注册资本制度下,注册资本金始终是要实缴的。实施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并没有改变公司股东以及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规定,也没有改变承担责任的形式。股东或发起人要按照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司缴付出资,股东或发起人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的,要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股东或发起人没有按约定缴付出资,以按实缴足出资的股东或发起人或者公司本身都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被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公司无法清偿该债务时,未足额出资的公司股东可以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在公司被依法解散清算或申请破产后,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应马上补足注册资本金,即使发起人将股权对外转让给他人,出资义务也不能被免除。因此在设立公司在设立公司时,当事人认缴注册资本金要充分考虑风险,理性抉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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