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收养人对生父母的遗产有无法定继承权? |
释义 | 看是否恢复亲属权利义务。首先,根据收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其次,根据收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故被收养人成年后解除与养父母的收养关系的,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并不自行恢复,而是由双方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