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收养的子女同样具有继承权,且继承权男女平等。,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被监护人有没有权继承监护人的遗产(人死了,才能说继承),首先要看当事人生前有没有遗嘱,如果有遗嘱,那要以遗嘱为准,如果没有遗嘱,那要看被护人是不是监护人的子女了,(养子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当事人的非婚生子都是子女的范畴。)如果是的话,那就是遗产的第一序位继承人。,放弃监护权并不等于放弃继承权。放弃监护权一般不会有什么后果,但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由于监护权是人身权的一种,依权利可以让与的理论,只要双方当事人同意让与监护权,且对被监护人成长无不良影响的情况下便可让与监护权。,父母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其除了在法定事由的情况丧失监护权,在其他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放弃对孩子的监护权。监护权的丧失只能基于法定事由在法院的判决之下丧失。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