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审营业执照需要手续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银行对账单(开业至今)复印件,加盖公章; 5、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骑缝章; 6、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骑缝章; 7、租房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骑缝章(此协议中租房人必须为公司名称); 8、所租房屋房产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骑缝章(写字楼:此房产证复印件以及盖章,私房:房产证原件,以及合同) 9、证照原件以及印件。 审营业执照所需材料如下: 1、企业申领、报送年检报告书和其他有关材料; 2、登记主管机关受理审核年检材料; 3、企业交纳年检费; 4、登记主管机关加贴年检标识和加盖年检戳记; 5、登记主管机关发还企业营业执照。 综上所述,部分公司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从事金融、证券、期货的公司,外商投资的公司,分期交付注册资本在2008年全额缴齐的公司,以及最近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公司,须提交审计报告;其他公司可不提交审计报告,但要提交2008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法律依据】: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 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