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未领结婚证如何解除婚姻关系 |
释义 | 结婚证丢失或被隐藏,离婚仍可办理。夫妻一方结婚证丢失,可凭另一方证件办理离婚登记;夫妻双方结婚证丢失,可凭结婚登记档案或其他证明材料办理离婚。若结婚证被一方藏匿,可开具婚姻关系证明并不提及藏匿。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若属于事实婚姻,可补办结婚证后办理离婚;若属于非法同居,可自行解除关系。同居关系争议可诉诸法院解决。 法律分析 一、结婚证丢失怎么离婚? 1、夫妻一方的结婚证丢失怎么离婚? 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方的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丢失怎么离婚? 夫妻二人的两本结婚证全部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如果结婚时间年岁太久,查找不到当时的登记资料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出具证明,这种情况,只能诉讼离婚。立案时可以提供单位、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结婚证被一方藏匿,想离婚没有结婚证怎么办? 结婚证被一方藏了起来,没有结婚证怎么离婚?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去民政局开具婚姻关系证明,但在开证明的时候不要对工作人员说结婚证是被对方藏匿了,二直接说结婚证丢了。 三、没有领结婚证怎么离婚 没有结婚证怎么离婚?在现实中有许多人因为种种原因结婚的时候并未领取结婚证,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没离婚证怎么结婚的问题就要区别来对待: 1、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 2、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非法同居,不存在离婚的问题。 我国法律是以时间为界,来解决没结婚证怎么离婚的问题。符合事实婚姻条件的,双方可补办结婚证再办理离婚手续,不符合事实婚姻要件的或是不愿补办的,则是同居关系,无需通过民政部门或者法院解除关系,自行解除即可。如果对同居财产分割有争议,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没有领结婚证,意味着此时男女双方可能是事实婚姻或者同居关系,也就是说双方并不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在这一情况下要说离婚,就比较困难。尤其是属于同居关系的,由于这一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如果男女因为解除同居关系产生了争议,只能双方协商处理,起诉到法院也是不会得到受理。 结语 结婚证丢失或被隐藏,离婚问题变得复杂。如果只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可以凭借另一方的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夫妻双方的结婚证都丢失,可以通过结婚登记档案或其他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同时需提供书面说明并存档。若结婚证丢失时间较久,无法找到登记资料,可提供单位或派出所的证明材料起诉离婚。若结婚证被藏匿,可向民政局开具婚姻关系证明,但需避免提及结婚证被隐藏。若未领取结婚证,解决离婚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根据我国法律,符合事实婚姻条件的可补办结婚证并办理离婚手续,不符合条件或不愿补办的属于同居关系,可自行解除或通过法院解决财产分割争议。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离婚较为困难,需双方协商或起诉至法院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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