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解散纠纷的被告应该是谁 |
释义 | 公司解散纠纷被告是公司法人。公司强制解散的条件是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且无法解决等情况。法院判决解散后,公司应当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一、股份公司的解散原因有什么 公司解散的原因如下: 1、公司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不能完成,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原因发生,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2、合并,即在新合并或吸收合并中被吸收; 3、破产,公司宣布破产时,公司应立即解散; 4、政府主管部门宣布解散命令; 5、法院裁定解散。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哪些情形下股东有权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 股东不是想解散公司就可以解散,必须出现法定解散情形才可以解散: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三、大股东能解散公司吗? 公司大股东不能随意解散公司。必须满足如下条件才可以: 1、主张解散的股东共同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 2、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都无法解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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