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特殊作业现场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 |
释义 | 一、特殊作业监护人的职责大致如下 1、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3、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及时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报告。 4.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二、要求 1、监护人在执行特殊作业监护时,必须按劳动保护要求着装,并应随时注意自身安全; 2、监护人在接到作业许可证后,依照作业许可证要求,逐一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作业许可证签字确认情况,安全措施未落实的,有权制止作业; 3、随时检查确认实际作业内容、作业时间、作业地点、作业部位、作业人员是否与作业票相符; 4、监护人在监护期间,不得擅自离开作业现场,有事必须离开时,应叫停作业或待其他监护人员到场后向到场监护人说明情况后方可离开; 5、监护人在监护过程中,不得做与监护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危险情况或发现与作业许可证要求不符时应立即叫停作业; 6、监护人在监护过程中,应当对人员违章行,有权停止作业,并向区域管理人员及安全员汇报; 7、现场出现任何意外或发生事故,监护人应及时做出处理并上报。 三、作用 现场安全监护人的作用是为进一步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监护人的保障作用,落实现场安全管理和安全监护责任,促进现场安全监护措施的落实,特制订本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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