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与单位购买的社保能同时拥有,但是只能享受一份保险待遇。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可以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合并的。虽然每个省市自治区有不同的规定,但是一般来说,处理办法基本相同。 1.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同时又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参加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可以按规定折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6年,大病医疗统筹折算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10年)。 2. 参保人员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根据其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和折算缴费年限确定养老保障待遇:如果两者相加满15年的,可以按企业退休,享受职工基本养老金; 3.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有两种处理方式: (1)选择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满15年后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 (2)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就是将实际缴纳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折算到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按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办理手续领取待遇。 4.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领取手续时,可以同时一次性补缴满20年的医保年限后,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年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 1、被征地30%以下(不含30%),每人每月领取养老金10元; 2、被征地30%—50%(含30%),每人每月领取养老金32元; 3、被征地50%—70%(含50%),每人每月领取养老金64元; 4、被征地70%(含70%)—100%以下,每人每月领取养老金97元; 5、被征地100%以上,每人每月领取养老金129元。 失地农民想要领取养老保险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拒不向职工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导致职工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未依法代扣代缴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代缴,并自欠缴之日起向用人单位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造成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经省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暂缓缴纳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费,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暂缓缴费期间,免收滞纳金。到期后,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