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标准是怎么判定的 新标准则详细规定了车辆驾驶人员饮酒或醉酒驾车时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阈值和检验方法,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 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饮酒驾车;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车。 我国认定酒后驾车标准的起点是0.2%(即在驾驶员的血液中每100毫升的酒精含量为20毫克),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过0.1%,则以酒醉驾车论处。相比美国为0.1%,瑞典为0.02%,德国为0.03%,日本0.05%。 简而言之,酒后驾车判定标准可以归纳如下: 小于0.2就不属于饮酒; 大于0.2小于0.8的属于饮酒; 大于0.8的就属于醉酒驾驶。 这是全国交警都统一的标准。 根据标准大体估算了一下:20mg/100ml大致相当于一杯啤酒;80mg/ 100ml,则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100mg/ 100ml,大致相当于半斤低度白酒或者3瓶啤酒。落实到具体的白酒酒精度数,如果人体中每百毫升血液中含到100毫克酒精,不同的酒类的量化分别是:70度白酒约50克;60度白酒约75克;50度白酒约100克;40度白酒约150克,也就是一口杯的量;日本清酒约500克;红酒约600克;啤酒约3瓶或者6个易拉罐。 酒后驾车的判定方式方法: 新标准规定,对于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将首先进行呼气酒精检测,以判定肇事原因是否与酒后驾车有关。以下四种情况可采取抽取血液的方法检验酒精含量: 1、死亡事故; 2、不能或拒绝进行呼气酒精检测; 3、当场否认呼气酒精检测结果; 4、伤人事故呼气检出酒精。抽取静脉血液将由医务人员进行,血样送交管部门事故处检验。 字面上看是酒驾的罪行少于醉驾的,但是事情上两者都是违法了交通法律法规,一但出了事故,都是一样的,需要承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没有出事故,主要是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请大家重视一下醉驾和酒驾,毕竟关系到生命安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