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是。员工持股计划是一种新型股权形式。企业内部员工出资认购本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委托员工持股会(或委托第三者,一般为金融机构)作为社团法人托管运作,集中管理,员工持股管理委员会(或理事会)作为社团法人进入董事会参与表决和分红。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激励对象可以其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规定的期间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上市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也可以放弃该种权利。 第二十条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