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商投资企业减资程序有哪些 |
释义 | 外商投资企业减资的程序: 1、受理。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 2、审定。按审定标准对审核意见进行审定。同意审核意见的,签署同意意见,交责任处室; 3、发证。申请变更获得批准后,在外资管理处申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外商投资企业解散审批程序有哪些 XX依据《指导意见》,商务部门不再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特别清算实施审批管理,但对外商投资企业解散仍需实施审批。审批程序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外合作企业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XX《指导意见》明确,外商投资企业根据相关规定终止的,须向审批机关报送提前解散申请书、企业权力机构关于提前解散企业的决议以及企业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投资者按照相关规定单方提出解散申请的,应当向审批机关报送提前解散申请书,并提供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做出的生效判决或裁决,判决或裁决中应明确判定或裁定存在上述两项中所规定的情形。外商投资企业部分股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请求解散公司的,应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XX对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解散的审批文件,要在收到申请书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并在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管理系统中增加批准企业解散的信息。企业应在批准解散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依法开始清算。XX《指导意见》要求,清算组应在清算期内缴清企业各项税款。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经企业权力机构确认后,报送审批机关,同时向审批机关缴销批准证书。审批机关收到清算报告和批准证书后,在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管理系统中完成企业终止相关信息的录入和操作,并由系统自动生成回执,企业凭回执向税务、海关、外汇等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XX《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自1996年实施以来,对于保障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逐步完善,对内外资企业的管理趋于一致,国务院年初废止了该办法,这是我国在外商投资审批管理和服务工作在制度上的一次变革。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具体程序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按以下规定市政务服务大厅工商窗口提出申请; 2、审核兼审批。政务服务大厅工商业务受理岗对申报纸质材料原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即当场办结; 3、颁证与送达。审核通过的,即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外商投资企业成立的程序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如下: 1、申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 2、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3、办理组织机构代码手续。 4、办理用地手续。 5、办理外汇登记手续。 6、银行开户。 7、进行税务登记。进出口货物征免税审批需提交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货物发票;进出口许可证影印件等。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有哪些(002) 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程序如下: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 4、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5、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外商投资企业合并法律有哪些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的法律规定有: 1.公司合并或分立,应当符合海关、税务和外汇管理等有关部门颁布的规定。合并或分立后存续或新设的公司,经审批机关、海关和税务等机关核定,继续享受原公司所享受的各项外商投资企业待遇。 2.公司合并或分立,须经公司原审批机关批准并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公司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 该内容由 吴彭龄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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