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法律风险,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2.政策风险,一旦遇到政府整顿小产权房,那么可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3.转让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